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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房方式

  1. 請上網直接選取您要住宿的房間,在每間房間介紹說明的右方有本房可訂方日期的參考。三日內臨時訂房請直接連絡我們。
  2. 若本民宿的房價是原定價,將依消基會定型式契約方式收取30%的訂金,由信用卡付款方式。
  3. 若本民宿的房價是優惠價,將不受定型化契約的規定,訂房將收取優惠價全額金額,請用轉帳匯款方式。再度提醒您,採特價優惠訂房為全額付款不退費,請確認完成班機或船班,以確保旅程順暢。
    (請於二日內轉帳,二日內如未上傳轉帳後五碼,我們將開啟此訂房預約,如有需要,請再重新訂房。)
匯款帳號
銀行:玉山銀行(808)
帳號:1034-979-101615
戶名:蔡美滿
 
**【網路匯款】,請務必在備註欄位註明【訂房人姓名及入住日期】(如:10/9蔡美滿)
**【臨櫃匯款】,請利用【訂房確認信】的連結點選【匯款通知】通知我們,或在官網由【訂房查詢】裏點連結通知我們。帳號末五碼及滙款金額. (轉帳後請自行保留收據證明以備核對)

4. 若同時訂兩房以上,若同時有優惠價與原定價,將收全額訂金,請用轉帳匯款方式。
  • 若您訂的是優惠價房間,取消訂房時,本民宿將不進行退款程序。
  • 若您訂的是原定價房間,取消訂房時,本民宿將依下列定型化契約規定,進行退款。
  • 請利用訂房確認信點選【連結】通知我們。
定型化契約參考
方式 收訂金 取消訂房/人工作業
金融機構轉帳 不得逾約定房價總金額百分之三十,但預定住宿日為三日以上之連續假日前夕及期間,定金得提高至約定房價總金額百分之五十 一、   賓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十四日以前到達者,得請求候鳥潮間帶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百。
二、   賓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十日至第十三日到達者,得請求候鳥潮間帶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七十。
三、   賓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七日至第九日到達者,得請求候鳥潮間帶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五十。
四、   賓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四日至第六日到達者,得請求候鳥潮間帶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四十。
五、   賓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二日至第三日到達者,得請求候鳥潮間帶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三十。
六、   賓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一日到達者,得請求候鳥潮間帶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二十。
七、   賓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未為解約通知者,候鳥潮間帶得不退還賓客已付全部定金。
信用卡/預收 不受限制 比例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
一、   賓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三日以前到達者,候鳥潮間帶應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百分之百。
二、   賓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一日至第二日到達者,候鳥潮間帶應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百分之五十。
三、   賓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未為解約通知者,候鳥潮間帶得不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

一年內保留已付金額作為日後消費折抵使用:
一、   賓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前到達者,得請求候鳥潮間帶於一年內保留已付金額作為賓客日後消費折抵使用。候鳥潮間帶不得對賓客已付金額的折抵使用作不合理之限制,如不得與其他優惠方案合併使用等。
二、   賓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未為解約通知者,候鳥潮間帶得不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
其他 內容
契約變更 賓客於訂房後,要求變更住宿日期、住宿天數、房型、房間數量,經候鳥潮間帶同意者,賓客不需支付因變更所生之費用。
候鳥潮間帶違約責任 候鳥潮間帶無法履行訂房契約時,應即通知賓客。
因可歸責於候鳥潮間帶之違約處理 因可歸責於候鳥潮間帶之事由致無法履行訂房契約者,賓客得請求約定房價總金額一倍計算之損害賠償;其因候鳥潮間帶之故意所致者,賓客得請求約定房價總金額三倍計算之損害賠償。

  賓客證明受有前項所定以外之其他損害者,得併請求賠償之。

  甲、乙雙方有其他更有利於賓客之協議者,依其協議。
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處理 因停班停課、須乘坐之交通航班停駛等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契約無法履行者,候鳥潮間帶應即無息返還賓客已支付之全部定金(或預收房價總金額)及其他費用。

候鳥.潮間帶民宿主人  美滿

侯鳥潮間帶

候鳥潮間帶民宿統一編號:17023949 民宿登記編號:150
城前驛站民宿統一編號:40837906 民宿登記編號: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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